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海洋工程全国重点实验室2023年开放基金申请通知

2023-11-06

海洋工程全国重点实验室2023年度开放基金申请工作已开始进行,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:

一、资助计划与强度

1、2023年度开放基金拟资助10-16项科研项目,资助金额5-8万元/项;

2、资助期限为2年,申请书中研究起止年月填写2023年12月—2025年11月;

3、项目执行期内,申请人需来实验室开展短期合作交流,累积时间不少于2周,并做学术报告。

二、重点资助领域

1、海洋结构物非线性水动力学、非线性水波理论、流固耦合与振动噪声等重大力学问题;

2、绿色船舶总体技术、绿色船舶动力技术、船舶绿色制造技术;

3、海洋智能无人装备总体及系统技术、海洋环境智能感知、目标识别与多物理场运用技术、海洋智能无人系统自主推理、决策与控制技术等海洋智能无人技术;

4、船舶与海洋工程装备工业软件架构技术、全生命周期数据标准与应用技术、统一数据源的三维数字化设计技术等海洋装备设计制造软件工程;

5、深海矿产开采作业装备与技术、深海油气开采作业装备与技术、海底重载作业装备与技术深海作业装备模型试验与海上实测技术、水下环境多系统感知与探测;

6、海洋可再生能源开发、海洋空间资源利用、极地装备技术、海洋牧场重大装备技术;

7其他前沿热点问题。可点击参阅海洋工程全国重点实验室发布的八个关键海工程问题(Eight Key Open Questions in Ocean Engineering

三、申报条件

1、申请人具有良好的研究基础和学术道德;

2、申请人应为国内外高等院校、科研机构、企事业部门及其它机构的科技工作者;

3、申请人应联合实验室固定人员合作申报;

4、申请人同年只能申请1项开放基金项目,在研的开放基金项目数仅限1项。

四、申请、评审及管理

1、本年度开放基金的申请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5日。

2、申请人在截止日期前须提交以下材料:①《海洋工程全国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申请书》签字盖章纸质版(附件1,双面打印,一式两份);②开放基金申请书电子版;③开放基金申请简介PPT(附件2,尽量控制在2页内);④申请人信息登记表电子版(附件3);④2篇代表性学术成果全文(电子版即可)。

备注:申报材料不得包含任何涉密内容。

3、实验室2023年底组织专家评审,择优确定资助项目和资助金额。

4、实验室会将开放基金资助通知,下达给评审通过者。

5、开放基金项目按照《海洋工程全国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管理办法》(附件4)进行管理。

、申请书收件人信息

联系人:林志良、陈亚琪

地址:上海市东川路800号上海交通大学木兰船建大楼B823

邮编:200240

手机号:150-2136-3695

E-mail: chenyaqi@sjtu.edu.cn

 

附件1 海洋工程全国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申请书.doc
附件2 开放基金申请简介PPT模板.ppt
附件3 申请人信息登记表.xls
附件4 海洋工程全国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管理办法.pdf

 

 海洋工程全国重点实验室

2023年11月6日